首頁 > 常見問題

Q&A

常見問題

01

我司搬運完成作業後,將主動確認任何可見損壞情形。若物品屬於不易察覺之損壞(如內部機構、隱藏處),最遲應於三日內提出理賠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
02

搬運理賠僅限人員作業所致,若人員已於搬動前告知物品損傷的風險,而客戶仍要求搬運,物品損傷由客戶自行負責。

03

理賠原則上僅限物品外觀在搬運過程中產生之新傷痕;物品損壞則以修繕為原則,若修繕費用高於物品折舊後的現值(以購買發票與使用年限為參考),則以折舊後現值為理賠上限。

04

貴重私人物品都需先自行保管妥善,若物品遺失則需提供價值憑證(例如發票),以使用年限、折舊後的現值做為理賠的標準;以契約內容為理賠的依據。一般未報值物品之單件理賠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一萬元;整體理賠總額不超過此次搬遷服務費用的兩倍。

05

由客戶自行打包的物品,客戶應自行做好箱內保護的工作,若搬運過程合乎規定且無碰撞或外力重擊,我司將不負責箱內物品之理賠。

06

代客精緻打包服務:搬運前,現場師傅會先告知客戶將貴重私人物品事先自行收好,若事後反應貴重物品不見之類等情形我司將不受理。以下貴重物品請客戶自行妥善攜帶與保管,如有損壞恕不理賠:


現金、支票、珠寶、手錶等財物
證件、證書、印章、存摺、公文等重要文件
古董、字畫、藝術品、其他具收藏價值之物品
高價小型電子產品:如手機、耳機、平板電腦等

07

高單價物品、家具務必使用訂製、專業包裝,若客戶選擇不採納專業包裝建議而要求搬運,高單價物品如因此受損,將不列入理賠範圍。

08

若人員已請求客戶確認裝車與卸貨情況,但客戶未予確認者,視為放棄其確認權利。若日後產生爭議,將以完工當下之客戶簽章為雙方認定依據。

若有特殊貴重物品單件理賠額度超過一萬元,客戶需在搬家前事先報值,我司視理賠額度酌收保險費,或者客戶需另向保險公司投保。
搬運過程中請客戶全程督導,且在搬運完成後當場清點簽收,未報值者視同一般物品理賠。

CONTACT

聯絡我們

LINE:@298dmawb
電話:0919496529
營業時間:24小時 (全年無休)
地址: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109巷100弄50號11樓

撥打電話 官方LINE 好評回饋
TOP